晴時多雲

資安法修法預告 明訂公部門禁用危害國家資安產品

2023/09/23 21:16

數位發展部預告修正資安法,明文規定公部門禁用危害國家資安產品。(法新社)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資通安全管理法》2019年上路後從未修法,數位發展部昨預告修正草案,明文規定公部門禁用危害國家資安產品,並新增資安人員類一條鞭制、賦予資安署調度權,另外中央主管機關可對特定非公務機關做行政調查,拒絕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根據草案內容,資安法明文規定,公務機關不得採購及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包含公務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提供公眾活動或使用的場地。

但因業務需求且無其他替代方案者,經該機關資安長和上級機關資安長核可,函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可用專案方式購置,並列冊管理。

草案還增訂資安人員「類一條鞭」制度,公務機關應符合其資安責任等級的要求,設置「專職」資安人員,辦理資安業務和應變處理;數位部資安署應妥善規劃、推動專職人員的職能訓練,遇到重大資安事件,資安署可直接調度各級機關資安人員支援。

為強化特定非公務機關重大資安事件應處,草案增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行政調查的權限,受調查者不得規避、妨害或拒絕,並明定相關罰則,規避、妨礙或拒絕調查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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