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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參院通過台美避免雙重課稅法案 安永提4大建議

2023/09/20 16:38

美國參議院通過台美避免雙重課稅相關法案,安永會計師周黎芳提出4大建議。(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通過台美避免雙重課稅相關法案,有助減輕赴美投資台商的雙重課稅壓力。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周黎芳表示,目前該協議雖尚未生效,但台商可先與稅務顧問討論,一旦生效後則可無縫接軌地享受該法案帶來的好處。

周黎芳提出4點提醒,請台商多加檢視,首先,考慮調整投資架構,改為直接投資以適用較低扣繳稅率。這次美國內地稅法的修正,使得台商投資美國最重的30%股利扣繳稅款降到15%;且股利分配前連續12個月持股表決權過10%者,可進一步降低至10%。台商以往透過海外控股公司(如英屬維京群島、百慕達等)間接投資美國者,可考慮調整投資架構,改成直接投資,以適用較低扣繳率。

其次,可委請專家確認是否適用相關優惠稅率。在適用台美避免雙重課稅法案時,尚須遵守美國稅約範本(US Model Treaty Convention),且受到利益限制條款(Limitation of Benefit)拘束,比起台灣目前對於被動性所得適用租稅協定的規定,僅須對方國家出具居住者證明及所得者自行填發的受益所有人聲明要嚴格許多。因此要適用租稅協定的優惠稅率時,應委請專家就個案事實進行詳盡評估並取得意見,以免與稅局意見相左而受罰。

若本法案可適用,不但降低台商在美國的稅負,同時也有利於解決台商透過第三地投資所面臨的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的衝擊,而美國匯出股利的扣繳稅款,更可直接在台灣扣抵。同樣的,利息及權利金扣繳率也降低到10%,而利息費用及權利金費用在符合稅法規定範圍內均得抵聯邦稅及州稅,使得以債取代股本投資的規畫具有吸引力。

此外,金融業放款利息收入,有機會降低稅負。就金融業而言,投資美國金融商品的利息如果屬於投資組合利益(Portfolio Interest)享有免稅,而銀行基於授信業務取得的利息所得則不在此列。但來自授信業務的利息所得以往適用30%扣繳稅款,以後有機會降到10%,大大降低台灣總部及非美國分行在美國市場參與聯貸案的稅負成本。

最後,若無常設機構,則營業利潤免稅。台美避免雙重課稅法案也比照美國所簽訂的其他租稅協定,有營業利潤及常設機構的規定。目前法案施行前,例如台商在美國承租物流倉庫等,會擔心是否被認定該公司在美國有貿易或商業行為(US trade or business), 導致需要在美國報稅。若法案施行,變成在美國是否有常設機構(Permanent Establishment),而常設機構門檻更高,一般物流倉庫有可能未達到常設機構的規定。

換言之,若台商在美國的交易案未構成常設機構,或該獲利行為沒有透過常設機構來進行,則在美取得的利潤就可以主張營業利潤免稅,僅在台灣繳稅。至於判斷何為常設機構,則需要看相關事實及交易安排,屬於個案判斷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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