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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子公司遭紙上公司搬走上億 台鹽:無損失但送司法調查

2023/09/19 19:53

台鹽公司澄清子公司台鹽綠能與下包廠商所簽合約付款並無損失,但會把案子送交檢調調查。(台鹽公司提供)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對於有立委質疑雲豹能源以紙上公司轉一手,從台鹽綠能搬走上億元一事。台鹽公司澄清,依照台鹽綠能與下包廠商的商業合約,由恩富資本支付費用給台鹽綠能,再依據與縱橫家簽訂的合約條件分期支付費用,台鹽綠能並無損失。惟經濟部身為台鹽綠能母公司台鹽公司的股東,已要求台鹽公司加強內控,台鹽也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台鹽公司表示,台鹽綠能始自2018年起與外商「恩富資本」簽約合作台南北門漁電共生案場,該外商嗣於2018年11月在台灣登記成立「恩富資本台灣太陽能有限公司」。台鹽綠能與該外商簽訂的合約包括「申設勞務、土地管理、場域設計」等,其中僅「申設勞務」合約中有關「電業籌設」一部分,由支付款項的外商恩富資本以指定價格指定雲豹能源公司辦理。之後依雲豹能源建議,台鹽綠能於2020年1月改與縱橫家公司簽約辦理電業籌設。

台鹽公司說明,依照合約,由恩富資本支付費用給台鹽綠能,再依據與縱橫家簽訂的合約條件分期支付費用,台鹽綠能並無損失。經查,最後1期款項是因當時縱橫家尚未達成合約訂定該期應達成的條件,且電業商恩富資本亦尚未就本項依約支付台鹽綠能相關費用,台鹽綠能自然無法支付縱橫家該期費用。後因恩富資本已付款給台鹽綠能,而縱橫家亦已完成合約訂定應達成之條件,並經台鹽綠能完成驗收,台鹽綠能才支付縱橫家最後1期費用。

台鹽說明,台鹽綠能與縱橫家所簽合約均訂有相關保密條款,台鹽綠能無法提供合約。惟經濟部身為台鹽綠能母公司台鹽公司的大股東,除日前已要求台鹽公司將台鹽綠能與民股股東間交易相關資料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外,台鹽公司會本於公司治理,加強內控稽核,亦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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