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空歡喜!他中雲端發票100萬獎 這個原因不給獎

2023/09/18 17:46

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未載有統一編號的發票,即使中獎也不得兌獎。(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發票中100萬卻不能領獎?北區國稅局指出,1位民眾經營家庭用品零售,卻未辦理稅籍登記,部分商品透過超商寄送,今年3-4月取得300餘筆「寄件手續費」發票,其中1張中了雲端發票專屬100萬獎;不過,根據規定,營業人不論有無申請稅籍登記,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的統一發票不得兌獎,因此該張發票不給獎。

根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規定,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開立載有買受人統一編號的三聯式統一發票;另外,「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1項第9款規定,買受人為營業人者,不適用該辦法的給獎規定。

北區國稅局說明,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的統一發票應載有「統一編號」,且不論有無申請稅籍登記,取得未載有統一編號的統一發票中獎,均不得兌領獎金。換言之,未申請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的營業人,取得未載明統一編號的中獎發票,也不得兌獎。

國稅局官員表示,每期統一發票開獎後,國稅局會就轄內當期中獎的各獎項勾稽審核有無不得給獎事由,以保障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舉例而言,A君經營家庭用品零售,部分商品透過超商寄送,A君支付手續費取得超商開立未載有統一編號的雲端發票,今年3-4月統一發票開獎後,該局發現A君對中雲端發票專屬100萬獎,但發票品名為「寄件手續費」,再查A君該期共取得300餘筆「寄件手續費」的雲端發票,都是寄送貨物所取得。

官員指出,A君擅自營業而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取得未載有統一編號的統一發票,儘管A君聲稱是出售一些二手用品,但A君每月銷售額已達辦理登記的規模,不適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的給獎規定,因此註記該筆中獎發票不給予獎金,並輔導其辦理稅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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