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產業公司華鎂鑫遭櫃買中心處以30萬元違約金。(圖取自華鎂鑫官網)
〔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櫃買中心今日表示,綠能產業公司華鎂鑫(8087)與統包商簽訂太陽能案場工程發包契約,總價款共為30.15億元,對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但卻未在時限內發布重訊公告並召開記者會,櫃買中心因此處以30萬元違約金。
櫃買中心今因華鎂鑫未依規定公告與統包商簽訂發包契約、開罰30萬元違約金,這也是繼今年3月後,再次開罰華鎂鑫,當時華鎂鑫也因去年12月與麗升五福等公司簽訂統包工程承攬契約、總價達11億以上,但也未重訊公告並召開記者會,而遭罰25萬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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