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僅下架6成金融詐騙廣告? Google喊冤:認知不同

2023/08/01 17:00

Google台灣今說明數位廣告安全措施。圖左起為事實查核組織MyGoPen專案經理Robin Lee、Google台灣政府事務及公共政策副總經理陳幼臻、Google台灣客戶解決方案副總經理李芝禎。(記者歐宇祥攝)

〔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日前金管會公告,向Google、Meta提報網路投資詐騙廣告,相較Meta達到98%下架率,Google竟僅下架60.9%。不過Google今喊冤,指出是因雙方對「數位廣告」認知有落差,Google台灣政府事務及公共政策副總經理陳幼臻也說,Google的金融服務廣告涵蓋範圍比《投信投顧法》第70條之1規範的有價證券更廣泛,也持續多管齊下推進防詐、提升全民數位素養。

金管會日前稱,從今年4月10日至7月21日止,共向Google通報412件詐騙廣告,佔2大平台總通報件數的7.5%,而Google下架其中的251件、比例僅60.9%。陳幼臻對此說明,金管會檢舉案件中多有「不是廣告」的內容,例如網站、超連結或影音平台YouTube創作者產出的內容,不屬於廣告的範疇,Google無法處置,不過都會列入金管會的未處理案件中,下架率僅61%是雙方認知有落差所致。

Google今也強調,去年8月已將台灣列入金融服務驗證計畫中,與澳洲等國同時列入,6月底也已開通專供政府單位使用的檢舉表單,通過此管道傳送的檢舉100%受理並回覆處理狀況,希望藉此加強Google與政府單位的協作,並幫助有關單位了解執法效果,未來政府單位也不用再透過一般用戶管道檢舉。

陳幼臻也表示,《投信投顧法》第70條之1僅規範有價證券、未取得政府許可者不能投放相關廣告,不過Google針對金融服務廣告的規範其實更加嚴苛,除證券外、保險甚或相關講座的廣告也禁止投放。而想投放金融相關廣告的用戶,也需上傳政府核發執照、經審核通過後,才能在Google平台下廣告,Google希望對用戶保護能更足夠。

Google台灣客戶解決方案副總經理李芝禎也說明,Google針對廣告客戶與發布商都設有紅線禁令,包含限制廣告客戶的廣告內容、投放方式等,禁止違反平台政策的內容、也要求需噂守在地法規;而針對發布商也限制內容不可違法、欺騙誤導,並須保障使用者隱私,其實是從源頭在限制數位廣告發送,對欲投放廣告者也會進行實名審核驗證。

根據Google近年廣告安全報告數據,從2019年起在全球移除的廣告總數持續上升,截至去年阻擋或移除達52億則廣告、比2021年的34億則多上許多,不過Google稱,無法透露廣告總數、以及52億則在其中的佔比。2022年Google也停權670萬個廣告帳戶,阻擋或限制超過15億個發布商網頁放送廣告。而從2011年起,台灣政府機關要求移除的廣告項目總數則為106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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