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大中部離岸風電環評初審通過

2023/07/26 16:25

位於台中及彰化海域交界的「大中部離岸風力發電計畫」,今天環保署進行環評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議。(記者陳嘉怡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位於台中及彰化海域交界的「大中部離岸風力發電計畫」,今(26日)進入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議。漁環中心認為風場開發範圍大、影響漁民作業權益,但漁民卻沒有充分參與討論。環委提醒開發單位應善依照漁業署的漁業補償規定辦理,並要求確認陸纜及陸上變電站預定範圍的土地合法性,補充相關資料後,全案通過初審可送至環評大會討論。

根據此案環評簡報資料,大中部離岸風場面積約323平方公里,離岸最近距離約35.7公里,水深範圍40至70公尺;預計設置風機部數為81至128部,單機裝置容量為14至22MW,最大裝置容量 1800 MW。

針對前次會議,環委指出分階段開發說明不清、開發範圍與其他風場重疊等問題。開發單位西班牙商伊比德羅拉(Iberdrola)表示,重疊風場中,僅渢妙風場取得容量分配並將簽訂行政契約,大中部離岸風場預計分成三階段開發,第一階段位於彰化海域、第二階段位於台中海域,第三階段則是與渢妙風場重疊範圍,將視渢妙風場開發情形調整。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施仲平表示,大中部離岸風電案未見防淘刷保護工的影響對策、也未解釋開發對露脊鼠豚的影響說明;且此案採單一風場、分階段開發,開發面積之大,之前曾有離岸風電環評案也是採此方式送審被環委退回,環保署應釐清單一風場的界定標準是否要統一;另此案也涉及白海豚重要棲息地。

由於風場開發會影響漁民權益,漁環中心研究員吳斐竣指出,前次會議開發單位曾表示「海不是我們的」,沒有權力禁止漁船進入風場,但今天卻說會視漁民的捕撈方式開放漁民進入風場作業,前後態度完全不同。

漁環中心主任鍾瀚樞認為,海域施工前辦理漁業補償,實務上只是開發業者與漁會秘密協商的補償金,對減輕漁業經濟衝擊沒有幫助,開發單位所謂的詳盡說明只是單向的告知,漁民完全沒有參與討論、協商的空間。

開發單位回應,會採單一風場分階段開發是配合能源局的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相關規定;另也會加強與當地漁民的溝通作業。環委則提醒,雖漁業補償不是環評主管機關審查範圍,但因為風場開發涉及漁民傳統作業漁場,開發單位應善盡溝通責任,並依照漁業署的漁業補償規定辦理。

環委認為,開發單位應確認陸纜及陸上變電站預定範圍的土地合法性,陸纜避開保安林地,並針對陸纜及陸上變電站施工期間可能阻擋陸蟹產卵的影響,研提保育對策,並補充相關資料後,建議全案通過環評初審,可送至環評大會討論。

大中部離岸風場預計分成三階段開發,第一階段位於彰化海域、第二階段位於台中海域,第三階段則是與渢妙風場重疊範圍,將視渢妙風場開發情形調整。(取自環評書件)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