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商回台掛牌IPO須向中國辦理「備案」,證期局也畫出三道紅線。(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中國新通過並於三月底適用的證券法令措施,緊盯境外公司(包括台灣),外界俗衝「長臂證券新制」,只要公司營運主體在中國的公司,無論是IPO(首次公開募股)或是SPO(增資)都要送中國主管機關備查(備案)。對此,金管會今天也劃出「3道紅線」,包括:不能違反我國法令,像是個資法等。
由於中國這項證券新制,等於境外公司若要掛牌或增資就還得送其主管機關,雖然名義上為備查或備案,但因為可以要求「補正資料」,市場人士擔心,很容易就被卡關。
雖然配合中國法令規定,但證期局也劃出「3道紅線」,要求台商要IPO及SPO而向中國證監會送件「備查」時,須遵守三原則。
1、要求資訊揭露,台商在提交送件備查,必須在國內發布重大訊息,讓投資人知道及掌握。
2、不可牴觸或違反我國法令,例如個資法規定,若公司董事的非公開資訊,就不能任意提供。
3、承銷商必須在台商提出備查之後,去評估這個備案的資料與當初送件申報內容,有無重大差異,同時,也要評估是否沒有違反本國法令。
此外,若中國遲遲不同意備案,會有甚麼影響?證期局表示,這可分為兩個部分來看,第一,若以港交所規定來看,若中國證監會沒有完成備案,就直接不會允其上市;我方則是公司向證交所申請上市,三天內就送件給中國主管機關辦理備查。
第二、雖然中國是否同意備查,與台灣核准上市或SPO沒有直接關連,不過,證交所要求台商上市掛牌之前,必須取得證監會發出的備案完成通知書。
為何有此要求?證期局官員說明,這是證交所考量國內投資大眾的權益保障,倘若台商沒有取得備案通知,未來恐會影響在中國當地的法令配合,因此,台商申請IPO也會主動出具承諾將取得對方的「備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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