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顧土地與光電發展,中央四部會合作,針對「低地力土地」籌設「綠能發展區」。(資料照)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針對「綠能發展區」設置引起外界疑慮影響農業發展,經濟部今天表示,內政部主管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內容雖已預告完成,但後續仍要就各界意見評估研議,經濟部也將秉持嚴格把關、謹慎討論的原則,徵詢各界意見,善用低地力土地的價值,在不影響農業發展的情況下,持續促進能源發展及農村收入。
經濟部說明,目前規劃由中央盤點俗稱「風頭水尾」的地區,即中高鹽化土壤、農作生產條件較低的低地力土地,以及已長期棄養閒置荒廢的魚塭,作為「綠能發展區」主要劃設依據。
經濟部表示,以低度開發的綠能設施,來達到增加綠電,同時不影響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提高農村收入,並且把後續光電設施移除機制納入遴選規範,使農地未來仍可繼續從事農作。
經濟部指出,在農委會盤點不適農作的土地後,會由經濟部會同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之內政部、環保署及負責生態保育的農委會特生中心,排除環境及生態敏感範圍的區域,共同嚴謹審定可執行的區位。
至於地方溝通的面向上,經濟部也表示,將以過去設置熱區工作站的溝通經驗,未來綠能發展區公告遴選廠商前,也會跟當地村里長或組織合作,與地方居民、各界專家學者等辦理溝通會議,建立溝通平台,讓太陽光電朝向共好的情境發展。
經濟部表示,綠能發展區相關法規經過內政部、經濟部及農委會等跨部會協商討論,目前內政部主管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內容雖已預告完成,但後續仍要就各界意見,與經濟部及農委會共同審議評估研議,後續經濟部也有審查作業要點等法制作業要進行,都會嚴格把關、謹慎討論,持續徵詢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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