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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 財部:出租現值百萬房屋 省稅1.2萬

2023/07/07 20:32

財政部表示,囤房稅2.0方案,出租房屋稅負不增反減,房東不會藉此調漲房租。(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外界質疑「囤房稅2.0」將轉嫁房租,財政部重申,出租房屋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稅率由1.5%~3.6%降至1.5%~2.4%,以房屋現值100萬元為例,適用最高稅率2.4%,與現制最高3.6%或新制最高4.8%相較,至少可減輕稅負1.2萬至2.4萬元;換言之,出租房屋稅負不增反減,房東不會藉此調漲房租。

財政部說明,為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稅負、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規劃「房屋稅差別稅率2.0」,針對房屋所有人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要求地方政府 「必須」在2%至4.8%範圍內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且採「全數累進」。

不過,房屋所有人如果將住家用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可適用較低的1.5%至2.4%,與一般非自住房屋適用稅率2%至4.8%相較,不僅最低稅率少0.5個百分點,最高稅率更少2.4個百分點,也比現行最高稅率3.6%少1.2個百分點,希望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多屋族將空置或做低度使用的房屋釋出,提供出租使用,出租房屋稅負不但沒有增加反而降低。

財政部提醒,2.0方案仍維持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優惠稅率1.2%,多屋族如將房屋提供作社會住宅或公益出租使用,稅負將更為減輕,房屋所有人可多加利用,希望透過出租適用較輕房屋稅稅率的設計,增加住家用房屋租賃市場的供給量,以平穩租金,且出租房屋稅負反而減輕,房東不會藉此調漲房租,可讓想租屋的人都租得到好屋,實現居住正義。

財政部說明,目前全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約60萬戶,按內政部統計全國低度使用住宅比率約1成推估,約6萬戶潛在空置或做低度使用房屋,可釋出至租屋市場。以房屋現值100萬元為例,在2.0方案下,如果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房屋稅最高稅率為2.4%,較現制最高稅率3.6%或該方案最高稅率4.8%,至少可減輕1.2萬至2.4萬元。

另外,現行「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供營業或自由職業事務所等使用者,授權地方政府於3%~5%稅率範圍自行訂定徵收率,目前已可就營利事業持有非住家用房屋,按較高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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