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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無法返國致地價稅暴漲 9/22前可辦理退回溢繳差額

2023/07/06 16:15

由於武漢肺炎疫情,導致設籍人2年未返國、戶籍遭遷出,喪失自用住宅地價稅資格,為此財政部放寬,2020、2021年期間有上述情形,可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地稅局將退回溢繳差額。(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遠低一般用地稅率的10‰至55‰,但基本條件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要設籍該地,這幾年由於武漢肺炎疫情,導致設籍人2年未返國、戶籍遭遷出,喪失自用住宅地價稅資格,為此財政部放寬,2020、2021年期間有上述情形,可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地稅局將退回溢繳差額。

地方稅務局長姚世昌表示,依財政部去年函釋,原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設籍人因疫情關係無法返國,於前二年期間戶籍遭遷出,致稽徵機關將2020、2021年地價稅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者,土地所有權人可於9月22日前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並檢附戶籍遭遷出者無法返國是受疫情影響的切結書,經核准後,仍可恢復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已繳納一般用地稅率稅額者,將退還溢繳差額稅款。

姚世昌說,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或一般用地稅率至少相差5倍以上,假設按一般用地稅率地價稅要5000元,那麼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只要1000元,相差甚鉅,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須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稽徵機關審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含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設戶籍且無營業、出租),當年度才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逾期申請者,自次年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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