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企業洩個資最高可罰1500萬 無店面公會對修法表遺憾

2023/06/12 15:46

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許生忠,對個資法修正案表示遺憾。(取自數位產業署臉書)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數位發展部今(12日)舉辦「全民反詐,電商一齊」記者會,主要推動電商發展的無店面公會表示,近日通過的個資法修正案對企業課予極為嚴苛的義務,對此結果表示遺憾,因為企業被駭不代表沒有善盡義務,很可能是用戶或上下游廠商的問題。

數位部官員對此表示,可以理解業者想法和憂慮、擔心行政裁量權,業者若做好法律要求的保管個資應盡義務,就會在行政裁量上有些彈性,但如果沒做好保管義務,當然就是依法處理。

民間企業個資外洩頻傳,立法院5月中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針對非公務機關(即企業)未善盡安全維護義務洩漏個資,將罰鍰提高到新台幣2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屆期未改正將按次處罰;對情節重大者,上修罰鍰為15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

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許生忠指出,去年11月25日數位部召開第一次會議,邀請刑事局調查局和業者代表共同分享及交流,如何防止詐騙事件,會議上大家也有共識,若能建立一個聯防機制,可以提高駭客成本、減少詐騙發生,與會成員也自發成立LINE群組,稱為「公私協力防詐小組」,分享資安相關的情資做交流,群組已有超過80人。

許生忠說,打詐五法中的個資法修正案於6月2日正式實施,對於私人企業課予相當嚴苛的義務,日後假設企業被認定違反安全維護義務,最高罰款將提高75倍,而且是先罰、再改正,屆期未改正可按次連續處罰。

他強調,本會對於個資法修正案表示遺憾,因為一個企業的系統被駭,不代表這個企業沒有善盡他的義務,很有可能是用戶本身的帳號密碼被駭客盜取,也很有可能是上下游合作廠商的系統並沒有做好維護。

許生忠呼籲,未來行政單位在執行個資法時,應該要詳實地進行行政檢查之後,再來決定是否要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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