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網路平台注意!投資詐騙廣告遲未下架 最重可罰300萬

2023/05/30 19:47

金管會今天表示,這次修法希望網路平台業者落實廣告審查職責,並阻絕網路投資詐騙。(記者王孟倫攝)金管會今天表示,這次修法希望網路平台業者落實廣告審查職責,並阻絕網路投資詐騙。(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為遏止投資詐騙廣告猖獗,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相關修法。金管會說明,若網路平台業者未能配合下架廣告,司法警察機關可處以12萬至60萬元罰鍰,如果遲未改善,可以按次處二至五倍罰鍰,也就是最高可罰300萬元。

為強化打擊詐騙,行政院通過由各部會提出的「打詐五法」並送立院審查,其中,攸關阻絕網路投資詐騙的「投信投顧法」修正草案已在今日獲得通過。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表示,投資詐騙廣告猖獗,最令人詬病的就是名人被冒名投放投資詐騙廣告,今天修法是打詐五法的「最後一哩路」,期待本法通過可以更大刀闊斧打擊投資詐騙,確保網路環境更安全乾淨。

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本次修法有兩大重點,第一是「投資或業務招攬之廣告,禁止六大行為」,包括:使人誤信經核准經營特許業務;從事投資分析,有招攬客戶或投資勸誘行為;有保證獲利之表示;以推薦或過去績效使人誤認投資確可獲利之表示;冒用名人或公司名義,招攬或引誘投資;相關之其他不當推介行為。

第二,這次修法有三大新措施,「實名制」、「下架機制」及「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其中,平台業者若於刊登或播送後,始知有不應刊登或播送情事者,應立即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根據統計,國內網路平台廣告客戶最多的前兩大業者為google、Meta(臉書母公司),證期局表示,這次修法還新增規定,「通知廣告下架之司法警察機關處以罰鍰,並責令限期改善」;若業者未能配合,可罰12萬至60萬元,如果仍未改善,可以按次再處二至五倍罰鍰,一直罰到下架為止。

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社群媒體網路已成為民眾獲取資訊的主要來源,網路上投資詐騙廣告氾濫,金管會希望能溯源、從源頭將社群媒體的不法金融投資廣告截斷;上述修法通過,將使網路平台提供者等網路傳播媒體業者,落實廣告審查職責,期能阻絕網路投資詐騙,以提供國人更安全之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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