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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保法上路1年 雇主未依規定加保遭罰逾3千萬元

2023/05/30 16:10

災保法上路1年,勞保局統計,有1553件因雇主未依規定加保遭罰,總金額逾3千萬元。(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自2022年5月1日施行已滿1年,根據勞保局最新統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保)加保人數已逾1107萬人,但仍有不少雇主因未依規定幫員工加保而受罰,統計達1553件,罰鍰合計達3106萬元。

根據災保法規定,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雇主的勞工,應以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保)為被保險人,並將65歲以上及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工作的勞工,也納入強制投保範圍。

根據勞保局最新統計,截至2023年3月底止,投保單位約78萬6000家,較勞保增加19萬家;被保險人約1107萬人,較勞保增加65萬人。

不過,仍有不少雇主未依規定幫員工投保。根據規定,雇主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5人(含)以上單位強制參加勞工保險(勞保)、就業保險(就保)及職保,4人(含)以下單位強制參加就保及職保,並可自願參加勞保。若雇主未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除了面臨勞保應負擔保險費的4倍罰鍰、就保應負擔保險費的10倍罰鍰外,災保法的罰鍰更達2萬元至10萬元還須公布違規事由。

根據勞保局統計,截至2023年5月10日止,災保法裁罰件數共2082件,其中74.6%(1,553件)為未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罰鍰達3106萬元。另有近480件為「高薪低報」遭罰鍰960萬元。勞保局提醒,若未依規定幫員工投保,一旦勞工不幸發生職災事故,仍可依災保法規定申請相關職災給付,並由勞保局向雇主追繳給付金額。

根據統計至5月止,應加保而未加保職災給付核發後向雇主追償件數達70件,勞保局將向雇主追償的應收回金額達4527萬6512元。

上述的追償案件,目前回收率38%,已回收35件金額1734萬餘元。其中單一案件最高的追償金額為勞工職災身故,理賠149.8萬元。

勞動部呼籲,職保提供職災勞工及其家屬穩定的基本生活保障,給付項目包括職災傷病、失能、死亡、失蹤及醫療給付等,給付金額可抵充雇主職災補償,協助雇主分攤經營風險,雇主務必依規定為員工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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