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老虎牙子」林志隆涉虛開發票助逃漏稅 高院判4月徒刑

2023/05/23 14:14

藝人劉伊心富商夫、「老虎牙子」負責人林志隆涉虛開發票幫助逃漏稅,高等法院今依偽造文書罪判刑四月。(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藝人劉伊心的富商丈夫、老虎牙子負責人林志隆,被控已卸任家族另一公司「有氧生活」董事長職位,仍以有氧生活名義虛開銷售千萬元的發票,協助老虎牙子逃漏營業稅48萬多元,一審依偽造文書罪判林志隆4月徒刑,林志隆上訴辯稱,有氧生活和老虎牙子間的發票所載是真實交易,但高等法院不採信,今仍判林4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志隆原為有氧生活公司董事長及老虎牙子公司的負責人,林志隆在2019年1月因為有氧生活公司未依台北市政府通知 的期限,辦妥董事、監察人改選及董事、監察人變更登記,而當然解任有氧生活的董事長、董事,因此並非有氧生活公司負責人,而無權以公司名義開立統一發票 。

有氧生活公司於2019年5月間,並無實際將對捷盟公司 、家福公司 、惠康公司的通路權利移轉給老虎牙子公司,為幫助逃漏稅捐的犯意,竟以他持有的有氧生活公司發票,以品名通路轉移權利金,開立不實的銷售額新臺幣 964萬7619 元,銷項稅額48萬2381元的發票,蓋上有氧生活公司統一發票專用章 ,交由不知情的老虎牙子公司會計充作進項憑證,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稅額,幫助老虎牙子公司逃漏營業稅額48萬 2381 元。

審理時,林志隆否認偽造文書、幫助逃漏稅的犯行,辯稱他是有氧生活的實際經營者,有氧生活有將通路權利移轉給老虎牙子公司,因此他有權開立該發票,老虎牙子沒有逃漏稅,而且他也未幫助逃漏稅。

不過,台北地院認定林志隆辯詞均不足採,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林志隆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辯稱有氧生活公司與老虎牙子公司間就本案發票所載之通路移轉是真實交易,發票內容記載並無不實。

高院合議庭認定,審酌台北市政府通知有氧生活公司辦理改選董事、監察人及變更登記的函文,及有氧生活公司2019年 4 月 22 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重新選任董事、監察人,並決議i林志隆已非董事長,應返還有氧生活公司大小章,且寄發存證信函催告林志隆返還公司印鑑章的 相關資料與開會紀錄 ,及林志隆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訴訟 ,也被士林地院判決駁回確定等事實,均可證明林志隆於2019年4月間已知悉喪失有氧生活公司董事及代表人身分,卻仍於2019年5月1日開立本案發票,顯然有偽造故意。

高院合議庭指出,林志隆於2019年5月1日開立發票時,因不是有氧生活公司負責人,而無權開立本案發票,且依捷盟等3家公司回函及相關事證,均無法證明林志隆辯稱有氧生活公司與老虎牙子公司間的通路移轉是真實交易,今仍判林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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