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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倒數1週 申報中國來源所得注意常見錯誤

2023/05/23 08:00

報稅期限剩下一週,高雄國稅局提醒,申報中國地區來源所得常見錯誤及應注意事項
。(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所得稅申報期限剩下一週,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人申報綜所稅時,若有中國地區來源所得,應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辦理申報,常見民眾有未將取自中國地區的薪資所得全數申報、扣抵在中國已繳納的稅額憑證未經指定機構驗證、以及忽略扣抵稅額有上限等申報錯誤情形,因而遭補稅或處罰。

高雄國稅局說明,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規定,納稅人若有中國地區來源所得,應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不過,常有民眾未以所得總額列報,誤以中國地區計算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即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後的淨額)申報,造成短漏報所得情事。

此外,中國地區來源所得的完稅證明文件,須經中國地區公證處公證,並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且所扣抵稅額上限不得超過因加計該筆中國地區來源所得,而依台灣適用稅率計算增加的應納稅額。

舉例說明,納稅人甲君2022年度綜所稅含中國地區薪資所得的應納稅額為19萬元,不含中國地區薪資所得的應納稅額為6萬元,因此可扣抵稅額限額為13萬元(19萬-6萬),若甲君在中國已繳納14萬元稅款,則可扣抵稅額為13萬元,超過部分不能扣抵。

高雄國稅局提醒,中國地區來源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的所得範圍,即納稅人於報稅期間向稽徵機關查調所得資料、透過網路下載所得資料及稅額試算通知書,並不包含中國地區來源所得資料,所以有這類所得的民眾,申報綜所稅時應自行填寫該類所得,併同當年度台灣地區來源所得總額一同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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