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免稅額及扣除額調高,雙薪4口之家年所得103萬元以下不用繳稅。(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已過了一半,您報稅了嗎?事實上,單身上班族年收入42.3萬元以下、雙薪4口之家年所得103萬元以下、雙薪育有2名幼兒家庭年收入127萬元以下,都不用繳稅。不過,納稅人若要退稅,即使符合免申報標準,還是要申報才能退稅。
今年5月申報綜所稅,免稅額調高至9.2萬(70歲以上13.8萬元)、標準扣除額12.4萬(夫妻24.8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7萬元。財政部官員表示,綜所稅免辦結算標準是依「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合計數計算,上班族還可計入「薪資扣除額」。
舉例而言,單身、沒有扶養親屬,年所得21.6萬元(免稅額9.2萬+標扣額12.4萬)以下,不用繳稅;若是單身上班族、沒有扶養親屬,可以再加計薪扣額20.7萬元,因此年所得42.3萬元以下免稅。
若是已婚、無扶養親屬,年所得43.2萬元以下不用繳稅;雙薪、沒有子女的頂客族,年所得84.6萬元以下免稅;如果是雙薪4口之家,可以再多申報2人的免稅額,年所得103萬元以下不用申報;雙薪且育有2名5歲以下幼兒,年所得127萬〔(免稅額9.2萬×4)+標扣額24.8萬+(薪扣額20.7萬×2)+(幼兒學前扣除額12萬×2)〕以下,均可免稅。
不過,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都有「排富條款」,納稅人若適用稅率20%以上、股利所得按28%稅率分開計稅、或適用最低稅負制(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不能列報扣除幼兒學前及長照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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