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法院禁止泰山執行取得街口40%股權,龍邦呼籲經濟部應駁回泰山申請。(龍邦提供)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市場派龍邦今日發表聲明表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上週五已作成裁定,禁止泰山公司執行取得街口金融公司40.39%普通股權及增建包裝水廠之董事會決議,相關執行命令並已送達泰山公司與泰山公司董事長詹景超,泰山公司依法不得執行上述違法決議。
龍邦表示,泰山公司以36億元取得街口金融公司40.39%股份,包括以22億元向街口金融公司認購新股、以14億元向街口金融公司之母公司Dorian Innovation Limited(下稱Dorian公司)購買老股,然而在違法無效之董事會決議後,泰山公司立即將36億元之鉅額款項分別給付予街口金融公司與Dorian公司,所作所為猶如處分全家公司股份之翻版。
龍邦進一步指出,泰山認購街口新股部分需取得經濟部商業司許可,購買老股部分因Dorian公司為英屬維京群島公司(BVI公司),更需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下稱投審會)之許可,無論泰山公司與街口金融公司、Dorian公司是否已向經濟部商業司、投審會提出相關申請,相關申請均違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定,建議經濟部商業司、投審會應立即駁回此等違法申請。
由於泰山已將36億元之鉅額款項分別給付予街口金融公司與Dorian公司,龍邦特別提醒街口金融公司及Dorian公司之往來金融行庫,務請嚴加審核相關資金往來,尤其街口金融公司突然取得高達22億之資金,又涉及非法無效之交易,金融行庫自應加倍留意,善盡銀行防範不法交易等職責,以避免無謂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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