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今公布實施「台北市推動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指導要點」,鼓勵企業單位定期舉辦勞資會議。(記者蔡思培攝)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勞動基準法明訂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但未成立也無罰則,目前台北市仍有超過1300家30人以上事業單位勞未報備勞資會議。台北市勞動局今公布實施「台北市推動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指導要點」,鼓勵企業單位定期舉辦勞資會議,盼今年底勞資會議達成率可達9成。勞動局未來也擬針對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的單位,不列入專案檢查對象。
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工作時間、變形工時、變更輪班休息時間及例假日挪移等措施都要需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才可施行。但勞資會議舉辦程序、召開方式並未詳細規劃,高也曾接獲許多工會表稱公司勞資會議雖有設立卻未正常召開,目前勞基法也無相關罰則,北市因此推出「台北市推動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指導要點,讓勞資雙方依據,並發文給事業遵守。
台北市推動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指導要點指,雇用勞工30人以上的企業要舉辦勞資會議,勞資會議勞方代表人數、投票日期及方式由公會經內部民主程序議定。勞資會議選舉公告事項可透過實體投票或LINE、Google表單等科技方式選出,勞資會議代表選派後要將勞資會議代表、勞方代表候補名單通報勞動局。
勞動局統計,台北市僱用勞工30人以上事業單位共有7983家,其中1312家企業尚未報備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報備率僅達83.57%,不少企業單位在末成立工會或勞資會議情況下實施延長工時、變形工時。勞動局今年5月起將針對30人以上未召開勞資會議的企業單位加強勞檢,並每月發函行政導未辦理勞資會議的企業單位輔導成立,8月也會辦理宣導會持續輔導,希望年底勞資會議達成率可達9成。
勞動局坦言,目前法律沒有訂立企業單位未舉辦勞資會議的罰則,因此未來希望推出獎勵,讓已辦理勞資會議並定期開會的事業單位自主管理勞動條件,不列入專案檢查對象,但若有違法或檢舉,勞動局仍會前往勞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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