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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修正案通過初審 罰鍰提高至1500萬元

2023/05/03 16:58

個資法修正案通過初審,罰鍰提高至1500萬元。圖右為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記者黃皓宸攝)

〔記者黃皓宸/台北報導〕近年金融詐騙橫行,為降低犯罪率,行政院本月拍板通過「個資法」修法,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審查,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初審修正草案,非公務機關洩漏個資,將罰鍰提高到2萬至200萬元,未屆時改正者按次處罰。另朝野立委認為茲事體大,個資不容外洩,對情節重大者增加罰鍰至15萬以上、1500萬元以下。

立院經濟委員會今審查「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條之1、48、56條」條文草案修正,邀國發會、公平會官員列席,初審通過第1條之1明定個資法主管機關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專責監督個資問題。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個資法修法若順利經立院三讀通過後,最快8月可設「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再進行第2階段籌辦組織法等草案,預計明年送立院審核,籌備處初期40~50人,預計增至100人,解決個資法分散各部會權限。

今審議通過草案中,除了明定非公務機關發生個資外洩裁罰外,針對情節重大者處10萬以上、1000萬以下罰鍰,引發在場立委認為罰則過輕,強調個資外洩不僅影響個人資安,後續也被拿去做詐騙資料;立委邱議瑩指出,歐盟罰則最高2000萬歐元,對比台灣比重過輕,立委楊瓊瓔也建議最高罰金可再往上提高。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則回應,各國產業環境不同,以台灣資本額500萬以下的中小型企業占88%,若罰鍰太高,一罰就倒非修法目的,也可按次開罰。

最終朝野立委仍認為情節重大者處罰太低,修正罰鍰增至15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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