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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規定投保職災保險 勞動部向40雇主追償2700多萬

2023/05/02 17:12

災保法實施周年,獲明顯成效。圖中為勞動部保險司司長長陳美女、右為勞動部職安署署長鄒子廉、左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執行長何俊傑。(記者李靚慧攝)災保法實施周年,獲明顯成效。圖中為勞動部保險司司長長陳美女、右為勞動部職安署署長鄒子廉、左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執行長何俊傑。(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2022年5月1日上路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至今已滿周年。災保法屬強制納保性質,4人以下企業及家事移工都需納保,但仍有事業單位心懷僥倖,根據勞動保險司統計,至2023年2月底,已裁罰1700餘件,其中1200件都屬未加保遭罰,此外,更有40件為雇主未依規定加保,導致勞工發生職災理賠後,勞動部依法向雇主追償保險給付,總金額高達2700餘萬。

去年上路的災保法,將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無論雇用人數全部納保,也提供多元加保管道,讓勞工皆可獲得工作安全保障。並提高投保薪資及保險給付水準,除了強化職災勞工及家屬的生活保障,也可為雇主分攤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此外,成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透過挹注穩定經費,整合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業務。

根據勞保司統計,截至2023年2月底,投保職災保險的事業單位共78萬7千餘個,較勞工保險的59萬4千餘個增加19萬餘個;被保險人數1103萬1千餘人,較勞工保險的1038萬3千餘人增加64萬餘人。被保險人的平均投保薪資為3萬8870元。

勞保司指出,參加職災保險的勞工中,屬於4人以下僅加職保的勞工,比災保法上路前增加4萬1千餘人、家事移工增加17萬9千餘人。至於受僱於自然人雇主的勞工,或實際從事工作的勞工,可辦理特別加保,統計共有2萬8千餘人次。

在保險給付方面,依災保法規定申請保險給付、津貼或補助的案件,截至2022年3月底,共有13萬8千餘件,,2萬2千餘件屬災保法施行前發生的職災事故者,災保法施行後發生的職災事故有11萬5千餘件。

勞動部保險司司長陳美女指出,4人以下企業,因無須投保勞保,但災保法卻是強制納保,雖有積極宣導,但仍有不少4人以下企業沒有為聘僱勞工投保職災保險,只要查獲沒有投保就會開罰。根據統計,截至2023年2月底,共裁罰1700多件,高達7成為未依規定加退保案件,除了雇主遭裁罰,更有40件受雇勞工未加保卻發生職災。

陳美女表示,根據災保法規定,受雇勞工即使雇主未依規定加保職災保險,若發生職災,勞工還是可以領取保險給付,但依規定將向雇主追償,根據統計,這40件的追償金額高達2700多萬元,其中16件、730萬元已完成保險給付追繳。

災保法上路一年,職災保險的保費收入達86.5億元、給付支出達66億元,首年平均保險費率為0.2%。陳美女表示,目前整體基金規模351億元,首年獲得節餘約20億元,將於2024年進行費率精算,只要精算後的費率超過目前的0.2%就會進行調整,並自2024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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