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預售屋換約不溯及既往 立院民眾黨團批:給炒房者開後門

2023/04/27 11:21

立院民眾黨團今日召開記者會,黨團幹事長張其祿抨擊,《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最大的破口預售屋換約「不溯及既往」,竟被保留下來,等於給炒房者開「後門」逃亡。(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內政部25日公告《平均地權條例》配套子法草案,其中涵蓋「實名制檢舉」和「不溯及既往」兩大爭議,且在吹哨者保護機制不完全下,恐變相降低檢舉意願。立院民眾黨團今日召開記者會,黨團幹事長張其祿抨擊,《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最大的破口預售屋換約「不溯及既往」,竟被保留下來,等於給炒房者開「後門」逃亡。

立委張其祿指出,子法不只打臉內政部長林右昌「打炒房非打房」的宣示,同時也打臉去年4月行政院版預售屋換約修法說明第5點「本條本次修正施行前,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已讓與或轉售與第三人並完成換約者,不適用本條規定。惟其於本次修正施行後始讓與契約、轉售及刊登廣告者,即有本條適用,併予敘明」。

張其祿憂心,內政部將子法明定「檢舉獎金制度」,要求檢舉人應附「檢舉人個人資料」、「被檢舉人、違規情形、時間、地點」、「足供研判違規行為之具體事證資料」,但若變造事證要移送檢調,課以檢舉人這麼多義務,卻只給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相關資料應予保密」的宣示性條文,在保護不充足的情況下,願意冒得罪業者、身分曝光、移送檢調風險的檢舉者就變得非常少,吹哨意願低落。

與會的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平均地權條例》規範私法人購買住宅的初衷在於:住宅回歸「居住使用」而非「投資轉賣」,都更免許當中「迅行劃定更新地區」、「都更範圍達公展階段」、「買受計畫範圍內住宅」等部分規定都有待釐清,政府也應該完善具名舉報機制與調整舉證強度,才能達到更好的檢舉效果。

黨團總召賴香伶也表示,過去1年景氣放緩,台灣房地產銷售量連帶跟著萎縮,房價可能在今年進入冷卻期,卻仍無法解決多數青年「買不起、租不起」的核心問題,林右昌於15日稱「20萬戶社宅年底達陣」,不僅將包租代管計算其中,更計入「規劃中」的社宅,明顯在灌水數據,呼籲政府必須拋棄過度美化的數據,加強以多元管道興辦社會住宅,以社宅存量達5%為目標,才能進一步解決高房價與租屋黑市。

賴香伶表示,政府標售公有土地帶頭炒房的問題也要解決,2021年全台土地交易額創新高,1/5來自政府賣地,政府大賺之餘,更炒高周邊不動產價格,除了應限制私法人投機炒作,政府、公法人也必須結合社宅政策,檢討現行公有土地標售模式,以閒置公有土地優先建設社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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