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2022年登記結婚的夫妻,今年報稅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人於課稅年度中結婚,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時,可選擇與配偶合併或分開申報。因此,2022年結婚的夫妻,今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可就夫妻兩人的所得、扶養親屬及扣除額等資料,先利用申報軟體分別試算分開申報及合併申報的應納稅額,再選擇最有利方式申報,可省下一筆稅款。
高雄國稅局說明,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國稅局對結婚當年度本人與配偶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採分開提供,新婚夫妻必須各自以本人名義分別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如果選擇與新婚配偶合併申報,應將新婚配偶該年度所得併同申報,以免漏報配偶所得而遭國稅局補稅處罰。
高雄國稅局提醒,我國婚姻制度採登記制,夫妻的婚姻關係自登記日起才正式生效,因此,報稅認定標準應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日」為準;如果2022年舉行婚禮宴客,2023年才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2023年才是結婚年度,所以2024年申報2023年綜所稅時,才可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今年報稅仍應分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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