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落實速審速決 營業秘密罪一審直送智財法院

2023/04/11 18:11

立法院會今天(11日)三讀修正通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將觸犯營業秘密法的第一審刑事案件等,改由智商法院審理。圖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立法院會今天(11日)三讀修正通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將觸犯營業秘密法的第一審刑事案件等,改由智商法院審理。經濟部智慧局法務室主任何燦成表示,修正是順應產業界的心聲,期待能「速審速決」,配合去年「國家安全法」等刑期加重到12年,才更具有嚇阻力。

我國對於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保護法規更趨完整,「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於2013年修正,對偷竊營業秘密到「域外」使用祭出加重處分,最高可判10年,「國家安全法」去年補足「漏洞」,只要是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行為,即使是在台灣,但交給交給敵對勢力,最高可判12年有期徒刑。

何燦成指出,國內刑期其實已與國際相當,但廠商很久以前的心聲就是期待能「速審速決」。他提到,過去營業秘密訴訟的一審都是在各地方法院,因竹科是半導體產業重鎮,產業公認「新竹地院」最為熟稔,其次台北、新北地院也算相對有經驗,會設置專庭或專股審查。

但營業秘密案件在各地院都屬於少數案件,法官審理的經驗相對較少,一審動輒好幾年起跳,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對不肖行為人可能沒有嚇阻力,造成業界損害。

何燦成指出,台灣對營業秘密保護的法規、審查程序幾乎完備,後續就是智財法院的法官人力培訓、法官在訴訟指揮上會遇到先進技術機密等,實務面深具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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