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蘇淑幸夫妻因炒股遭訴,士院考量夫妻均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給予緩刑機會。(資料照)
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蘇淑幸夫妻因炒股遭訴,士院考量夫妻均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給予緩刑機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6年前買進上櫃公司川飛股票(1516)遭套牢,要妻子蘇淑幸配合短線炒股,讓股價從15.45元回到20.45元,不法獲利389餘萬元。士林地院考量夫妻均認罪,但嚴重破壞交易市場秩序,今依證券交易法中高買低賣證券罪分別判林1年10月、蘇1年8月徒刑,均緩刑3年,另要分別支付公庫500萬、250萬元。可上訴。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林家鈺、蘇淑幸明知川飛公司在案發當時,並無利多題材,且每股淨值自2015年起逐年下滑,竟為伺機出脫2017年以高價買入但股價不斷跌落的川飛公司股票,竟利用股本、股價及每日成交量較低的特性,於2018年1至2月間,進行短線炒股約1個月,使股價從15.45元回到20.45元,不法獲利389萬320元。
檢方偵查時,林家鈺坦承「左手賣、右手買」,2017年底因買入川飛股公司票賠了很多、被套牢,且川飛公司的交易量很少、難以出脫,才會想要把價量作起來之後出脫股票。蘇淑幸也承認犯行稱是聽從林家鈺的指示,配合買入飛川公司股票。
檢察官認為,2018年1月5日林家鈺夫妻炒股期間前不久,川飛公司曾公布12月營收相較去年度減少減少54.68%,且2017年11月23日也有新聞報導指川飛公司曾遭掏空5億元,相關判決也已確定;因此,川飛公司股票當時並無利多消息支撐,林家鈺夫妻卻炒作股價。
檢察官因此認定林家鈺夫妻均違反證券交易法中連續高買證券罪,但請法院考量林家鈺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減輕其刑。
士院今宣判,審酌夫妻均承認犯罪,並繳回所有犯罪所得,堪認有悔意且犯後態度佳,但夫妻嚴重破壞交易市場秩序,對於投資大眾產生的危害並不輕,故依法分別判刑並給予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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