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點名泰山3月底若未如期公告年報,將依法開罰24萬元。(資料照)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泰山(1218)經營權之爭市場派和公司派持續拉鋸,獨董杜英達、陳敏薰對公司派處分全家的獲利有意見,造成泰山財報仍未申報,金管會今天點名泰山3月底若未如期公告年報,將依法開罰24萬元。
泰山表示,一定會在月底前召開董事會,希望能如期公告年報。
泰山因15日召開的董事會,獨董杜英達、陳敏薰以處分全家的獲利是否符合章程所規定的獲利,以及出售全家股份後,未看到新的投資案等理由,反對有關自結財報等3項討論事項議案。
僅公告6月30日舉辦股東會,報告事項除循例營業報告、盈餘分配等之外,將由董事長及總經理對111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全家股份情形報告。
金管會證期局統計,目前已有378家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完成財報申請,僅泰山1家未公告,若月底前年報也無法如期公告,將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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