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商標法「著名商標」如何認定?最高行大法庭做出統一見解

2023/03/17 20:27

商標法的「著名商標」訴訟不少,但如何認定?最高行政法院承辦庭送交大法庭做出統一見解,大法庭今做出裁定。(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商標法中關於「著名商標」興訟案不少,但著名商標如何認定?最高行政法院最近因承審外商申請商標案爭議,認為有法律見解歧異情形,提交到大法庭做出統一見解,大法庭今裁定,「著名商標」是指有客觀證據足以認定已廣為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普遍認知的商標,無須達到一般者普遍知悉之程度。

此案源於,英籍安娜貝拉范侖鐵諾於2017年5月3日以「GIOVANNI VALENTINO」商標,指定使用於布料等商品的商標,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後來申請變更申請人為優尼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審查後,獲准商標註冊。

不過,義大利商法倫提諾公司主張,其所有的「VALENTINO」、「VALENTINO GIOVANNI and V Logo 」等商標已經是著名商標,而該「GIOVANNI VALENTINO」商標與其商標近似程度高,有造成費者混淆、誤認情形,有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0款及第11款規定情形,因此提起異議,但智慧財產局審查後做出「異議不成立」處分。義大利商法倫提諾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遭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駁回後,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承審庭認為,裁判的法律見解與先前的裁判的法律見解歧異,因此提案至大法庭,做出統一見解。

大法庭認為,就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後段所稱的「著名商標」定義規定,與商標法其他所稱「著名商標」用語,基於同一用語、同一內涵的法理,均採同一界定。

至於,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後段有關商標減損保護的規定,對商標著名程度的要求較同款前段規定為高,是指於審查是否有減損著名商標的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該當情形時,就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著名商標保護審查基準判斷有無減損商標識別性或信譽之虞的「商標著名之程度」的審查中予以區分,而不是在審查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後段「著名商標」要件時予以區分,也不是僅須達已廣為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的著名商標,即可判斷該當「有減損商標識別性或信譽之虞」的要件,導致有過度保護著名商標權人情形。

大法庭今裁定,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後段規定的「著名商標」,係指有客觀證據足以認定已廣為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普遍認知的商標,無須達到一般者普遍知悉之程度,才有該款後段規定的適用。

大法庭亦指出,至於是否有減損著名商標的識別性或信譽之虞,則應參酌「商標著名程度、商標近似之程度、商標被普遍使用於其他商品/服務之程度、著名商標先天或後天識別性之程度、及爭商標權人是否有使人將其商標與著名商標產生聯想的意圖等5個因素綜合判斷。

最法行政法院承辦庭依據大法庭法律見解,今也判決駁回義大利商法倫提諾公司的上訴,全案確定。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