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地價稅已於去年11月徵收完畢,但仍有部分民眾因故未繳納,市府地方稅務局已於日前再次寄送稅單至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繳納期限為3月1日至3月31日止。(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去年地價稅已於去年11月徵收完畢,但仍有部分民眾因故未繳納,市府地方稅務局已於日前再次寄送稅單至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繳納期限為3月1日至3月31日止,提醒民眾於期限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如未收到稅單亦可向稅務局補單繳納。
地稅局長姚世昌表示,桃園市地價稅約有80幾萬戶、今年約有4萬戶未繳納,除以往有未繳納紀錄、金額五萬元以上會已雙掛號送達外,其餘還是平信寄送,民眾收到繳款書後,可至繳稅服務網站( https://paytax.nat.gov.tw )、掃描繳款書上QR-Code 繳稅、或持繳款書至4大便利超商繳納(稅額限3萬元以下),亦可就近於銀行、農會等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除外)。
姚世昌也提醒民眾,為確保稅單不漏接或忘記繳納,建議於各稅開徵前2個月申辦轉帳納稅,以一勞永逸、免除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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