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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預售屋契約玩文字遊戲 消保處查核3成6建案不合格

2023/02/20 12:49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布全國50個建案的預售屋買賣契約專案查核結果,發現有18個建案不合格,比例達3成6。(記者陳嘉怡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民眾花費大把積蓄就為了安身立命的家,簽約前務必留意預售屋契約是否暗藏陷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20)日公布全國50個建案的預售屋買賣契約專案查核結果,發現有18個建案不合格,比例達3成6。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簽約前務必至實價登錄網站確認建案契約備查狀況,若遇簽約內容不合規定的建案,可拒絕簽約,並向主管機關檢舉。

消保處查核結果顯示,50個建案均查核15項目,其中以違反「驗收」及「通知交屋期限」規定的建案最多,分別有8個建案;違反「面積誤差找補」、「違約處罰」規定則分別有6個建案。

消保處諮議陳世元表示,部分建商欺負消費者不了解預售屋規定,甚至公然挑戰法律,按照規定買方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5%」作為交屋保留款,但卻出現建商的交屋保留款數額不足甚至為「零」;也有建商限制消費者只能驗屋一次,驗收後即使再發現房屋有其他瑕疵,消費者仍應先配合交屋,強迫消費者接受有瑕疵的房屋。

陳世元指出,常見的違規樣態房屋還包括,建商規定房屋須有「重大瑕疵」才會在交屋前負責修繕;要求消費者先行繳清所有款項,建商才會通知交屋。實際上,建商通知交屋後,消費者都有權利要求建商盡修繕義務,等消費者確認房屋沒有問題,再進行實際交屋及結清款項程序;而建商也不能將修繕義務,混淆成交屋後的保固責任。

另外,建商也會和消費者玩起文字遊戲。陳世元表示,若交屋坪小於合約坪數,面積不足3%部分建商應面積找補;如果交屋坪數大於合約坪數,多出的坪數消費者最多找補不超過2%,超過3%消費者可以解約。但建商在契約中卻只有寫「不足3%」會面積找補,未清楚告知消費者超過3%可以解除契約,形同增加解約限制。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也表示,如果建商送地方政府備查的契約,與消費者簽約的版本不相同,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消費者在買房前,可先上實價登錄網站查詢建案的銷售契約,是否已經送地方政府查驗,避免受騙上當;若遇簽約內容不合規定的建案,可拒絕簽約,並向主管機關檢舉。

消保處公布預售買賣契約查核結果。(記者陳嘉怡翻攝)

消保處公布預售買賣契約查核結果。(記者陳嘉怡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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