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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補稅單已寄發 2月20日前繳納

2023/02/15 17:44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202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已寄發通知書及繳款書,限繳日期為2月11日至2月20日。(記者鄭琪芳攝)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202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已寄發通知書及繳款書,限繳日期為2月11日至2月20日。(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202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已寄發核定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限繳日期為2月11日至2月20日,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最多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且自3月23日起至繳納日止加計滯納利息。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初步統計,2021年度綜所稅補稅案件約10.7萬件、補稅金額約53.9億元。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人收到補稅通知書及繳款書,請仔細核對內容,若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情形,請於繳納期限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及更正申請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

台北國稅局指出,若補稅通知書及繳款書內容無誤,請納稅人如期繳納,若逾期繳納將加徵滯納金,自2月21日起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至多加徵10%;逾30日(即逾3月22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另自3月23日起至繳納日止加計滯納利息。

台北國稅局提醒,國稅局的繳款書都是以雙掛號郵寄,絕對不會以電話或傳送簡訊方式,通知納稅人至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繳稅,請納稅人注意,若收到類此通知,切勿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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