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強調,民眾應進行相關查證,以避免自身的帳戶,遭歹徒作為犯罪人頭帳戶(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針對近期詐騙案件以「假投資」或「假求職名義」等誘騙民眾提供金融卡或存款帳戶等個人資料之手法,金管會今天提醒民眾,針對各種不明的邀約,應進行3大步驟查證,包括:「是否為合法機構或公司」、「投資項目是否可靠及確認訊息來源真實性」以及「投資應慎選合法金融機構」,以避免自身的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作為犯罪之相關工具。
「打擊詐欺為政府重要政策!」金管會官員強調,已把金融機構協助執法機關防制金融犯罪,視為重要金融監理工作。尤其,金融機構是金融市場上資金供給與需求的重要媒介,因此,金融機構執行防制金融詐騙等相關措施,是為了保障所有合法經濟及金融活動能夠順暢運行,並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之保護。
首先,針對國內金融詐騙案件頻傳,金管會表示,已促請金融機構精進網銀及行動銀行之防詐騙提醒事項或警語外,其中,網銀申請約定轉入帳戶頁面,再增加防詐騙提醒之警示效果。民眾於匯款(轉帳)時,應多一分留意,再次確認是否認識受款人,及其帳戶名稱與帳號正確性。
其次,金管會官員指出,持續督促金融機構強化金融詐騙防制作為,包括:要求銀行於存摺加註相關警語,去年11月16日金管會已函請銀行公會轉知會員銀行,於今年3月底前以適當方式完成警語加註,以提醒客戶有關人頭帳戶所涉法律責任。
此外,針對各種不明的邀約,金管會提醒民眾,應查證是否為合法機構或公司、投資項目是否可靠,及確認訊息來源真實性,且投資應慎選合法金融機構等。
金管會也強調,春節期間應提高防詐騙意識,妥善保管存摺、金融卡等金融帳戶資料,個資不外露,如接獲疑似詐騙電話或詐騙訊息等,可撥打「165」警政署防範詐騙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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