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1218)與龍邦經營權之爭愈演愈烈,傳出獨董陳敏薰換邊站靠向龍邦,泰山公司派今天聲明質疑陳敏薰。(泰山提供)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泰山(1218)與龍邦經營權之爭愈演愈烈,傳出獨董陳敏薰換邊站靠向龍邦,與另一名獨董杜英達召開審議委員會,通過於3月16日將召集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泰山公司派今天聲明指出,該審計委員會召開程序明顯違規,會議無效,並質疑陳敏薰向黑金「屈膝」?
泰山表示,該公司獨董陳敏薰獨曾涉及偽證罪,於民國101年遭判刑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提供160小時之義務勞務,理應知法守法,發揮其獨立董事之專業與良知,拒絕在黑道與利益之前折腰,投靠龍邦幕後老闆,涉及多起企業掏空案,目前9案纏身的「股市大圈仔」朱國榮,重創泰山5萬名股東權益。
泰山說,陳敏薰身為泰山審計委員會主席卻在1月10日晚間,發送泰山企業第3屆第9次審計委員會通知(會議時間:112年1月17日下午1時30分),經法務團隊提醒,違反金管會及證交所規定審計委員會召開應於7日前通知之規定,明顯違規。
泰山續指,因該審計委員會會議召集程序不合法,故公司於1月17日上午11時30分緊急以電子郵件通知3位獨立董事,並特別以電話通知陳敏薰秘書,提醒若召集程序明顯違規之會議,其所作決議亦將無效;同時將造成公司獨立董事執行職務有違反法令之情事,籲請獨立董事接獲發送合法的開會通知後再行集會,以維護公司及獨立董事之合法權益。
泰山並指出,陳敏薰、杜英達2位獨董,在明顯程序違規、另1位獨董因此缺席、且沒有會議室的情況下,仍執意在公司櫃台前梯廳中,未經討論以自行宣讀方式召開,隨即倉促結束,宛如鬧劇,泰山依法無法上傳公告其所做成的任何決議。
泰山表示,陳敏薰、杜英達2位獨立董事,已明顯失去獨立董事,應獨立執行業務之立場,受於龍邦之壓力,違法召開會議,實屬可議,已發函主管機關,呼籲嚴守不介入經營權之爭的分際,切莫同意違法發佈重大訊息,公告召開臨時股東會。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