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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保單金檢報告出爐 金管會開罰6家產險合計1080萬

2023/01/17 16:51

因為銷售防疫險過程有缺失,金管會開罰6家產險公司180萬元,合計1080萬元。(記者王孟倫攝)因為銷售防疫險過程有缺失,金管會開罰6家產險公司180萬元,合計1080萬元。(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通過最新裁罰案!包括:新安東京產物、國泰世紀產物、富邦產物、中信產物、兆豐產物及和泰產物等6家,因為銷售防疫保單有缺失,像是風險控管等,但綜合考量業者已經完成改善,並且發揮安定社會之功能,因此,各開罰180萬元,合計1080萬元。

「防疫險之亂」的金檢結果出爐,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這次開罰對象的缺失包括防疫保險商品銷售前,未能充分辨識法定傳染病之風險特性,合理評估銷售限額與訂定預警值,且未落實對個別承保對象進行核保評估,另部分公司費率釐訂僅參考未發展完全之損失經驗,且未妥適建立與執行風險控管機制;銷售中未能及時因應外部情勢變化,重新檢討評估風險管理計畫之自留風險並採取措施。

另外,保險商品評議小組與管理小組會議未能充分發揮評估控管風險之功能,此與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規定不符,應依保險法第171條第1項規定核處。

因此,受裁罰之對象:新安東京產物、國泰世紀產物、富邦產物、中信產物、兆豐產物及和泰產物等6家;施瓊華說,考量上開公司已提出具體內控改善措施並積極執行,且持續依約履行保險責任,維護保戶權益,亦就財務影響陸續增資以為因應,業發揮安定社會之功能,斟酌上開情事,各核處罰鍰180萬元。

施瓊華強調,保險公司應落實保險商品管理,於銷售前應建立保險商品之風險控管機制,銷售後並應定期檢視,且應落實對銷售通路之管理。

她表示,保險公司精算、核保、理賠及風險管理等人員及部門,應發揮各該專業功能,落實保險商品銷售前、中、後之風險控管,並定期將相關評估報告提報董事會,金管會亦將檢視相關法規,督促公司落實風險管理與課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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