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先買後付釀風暴 金管會建議設風控機制、消費者保護

2023/01/12 20:15

銀行局長莊琇媛指出,金管會建議BNPL業者,建立適當風險控管機制,包括對消費者及合作商家之徵授信管理、財業務風險評估。(記者王孟倫攝)銀行局長莊琇媛指出,金管會建議BNPL業者,建立適當風險控管機制,包括對消費者及合作商家之徵授信管理、財業務風險評估。(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近期外界關注「先買後付」(Buy Now Pay Later, BNPL)業務發展情況。金管會今天向BNPL業者提出兩建議,包括:建立適當風險控管機制,應有完善消費者保護措施。

 對於BNPL這項業務發展,金管會表示,該項業務為存在於市場多年之分期付款服務,非屬金融特許業務(即金管會不是主管機關)。 

 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近年BNPL業者與電商平臺合作發展,惟其審核快速衍生過度消費或信用過度擴張疑慮;因此,BNPL業者對各項費用及利息計收等資訊揭露、個資蒐集與利用、債務催收方式等,亦攸關民眾權益,引發關注。

 莊琇媛指出,金管會從三個層面看待本項議題,首先,BNPL業務類似信用貸款分期還款業務,銀行得提供類此服務,BNPL業者亦可參考銀行風險控管及資訊揭露等做法。

 其次,金融機構之轉投資事業如有經營BNPL業務,金管會將要求金融機構督導該轉投資事業強化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

 再者,據金管會瞭解,亦有非金融機構轉投資但具規模之BNPL業者,願意因應市場發展,強化風險控管機制及消費者保護。

 莊琇媛指出,金管會提供兩建議,供辦理BNPL業務之參考:第1、建立適當風險控管機制:包括對消費者及合作商家之徵授信管理、財業務風險評估、資安風險管理及防範詐騙。

  第2、應有完善消費者保護措施:包括個資保護、客訴爭議處理、客戶財務風險警示及債務協處機制、訂約公平誠信、資訊充分揭露,及行銷廣告招攬應確保無虛偽不實或誤導消費者情形。

  此外,金管會提醒民眾於利用BNPL服務時,宜具有風險意識,並可注意「量入為出,避免過度消費」:建議民眾消費前先衡量自己的收入與支出,先計劃再消費,避免因衝動性購買,造成個人信用過度擴張,導致無力償還債務。

  同時也要先瞭解商品交付條件、還款條件及相關費用計收,建議民眾檢視契約內容,瞭解雙方權利義務重要資訊,包括相關交易條件及各項費用計收等,例如廣告宣稱「分期零利率」,惟是否另外收取其他費用等。

  還要瞭解借款相關支出並預為因應,BNPL服務本質屬借貸,除利息外,可能尚有違約金、遲延利息等,建議民眾先瞭解相關計收方式,以評估是否在自己能負擔範圍。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免費訂閱《自由體育》電子報

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