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明年起成年改18歲 留意3大租稅權益

2022/11/17 17:40

「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明年起施行。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指出,包括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受扶養親屬免稅額、遺產稅扣除額等都受影響,提醒民眾留意。(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明年起施行。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指出,「所得稅法」、「遺贈稅法」等均配合修正,包括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受扶養親屬免稅額、遺產稅扣除額等,都因成年年齡下修而受影響,提醒民眾留意相關租稅權益。

台北國稅局說明,根據「房地合一」稅制,自住房地交易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不過,卻適用自住房地交易免稅額或重購自住房地退稅,應符合納稅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的條件,若房地僅由子女與其他親屬設戶籍,且該子女於2023年出售房地時已滿18歲,即屬已成年子女,若納稅人、配偶或其他未成年子女未將戶籍遷入,該房地將不符合自住房地要件。

另外,「所得稅法」規定,子女、兄弟姊妹、合於民法規定的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成年或已成年,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人扶養者,可由納稅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若子女於2023年滿19歲,若不符合在校就學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2024年5月申報2023年綜所稅時,不得申報扶養子女。

至於遺產稅,根據規定,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或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的兄弟姊妹,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未成年者可按年齡距屆滿成年的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舉例而言,被繼承人甲君於2023年5月30日死亡,遺有子女乙君(2009年12月1日出生)1人,因乙君還有5年才成年,因此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為300萬元。

台北國稅局提醒,「所得稅法」、「遺贈稅法」等有關成年認定,已回歸「民法」規定,自2023年起,滿18歲即成年,納稅人欲適用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的租稅優惠、綜所稅列報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免稅額、遺產稅親屬扣除額計算,應留意民法修正造成的影響,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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