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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汰換減徵貨物稅 留意這些事項

2022/11/01 14:55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若要申請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車主於報廢中古車前,應確認名下登記期間是否符合規定等。(記者鄭琪芳攝)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若要申請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車主於報廢中古車前,應確認名下登記期間是否符合規定等。(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為鼓勵民眾淘汰老舊汽機車,改善國內空氣品質,汽機車汰舊換新可減徵貨物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若要申請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車主於報廢中古車前,應確認名下登記期間是否符合規定等。

中區國稅局說明,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6年1月7日止,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且出廠10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貨物稅最高減徵5萬元;報廢或出口出廠4年以上150cc以下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貨物稅最高減徵4千元。

不過,為避免民眾低價購買中古車立即報廢適用優惠規定,中古汽車須同一車主名下登記滿1年後再報廢及購車;而繼承人報廢或出口繼承登記取得的中古汽車,可將汽車登記於繼承人及被繼承人名下的期間合併計算;另,2021年1月8日以後報廢或出口自配偶移轉取得的中古汽車,也可將配偶名下登記期間合併計算。因此,若要申請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車主於報廢中古車前,應確認其名下登記期間是否符合規定。

中區國稅局並表示,新舊車主如果不是同1人,不論先購買新汽車再報廢中古汽車,或先報廢中古汽車再購買新汽車,於購買新車至汰換舊車期間「持續」具備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才可適用減徵退還貨物稅規定。

至於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中區國稅局表示,考量機車屬一般民眾主要代步工具,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舊車與新車車主不以同一人為限,也無舊機車登記期間須滿1年限制,但報廢或出口舊機車與購買新機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仍應於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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