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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坪中庭花園砍半 遠雄建設廣告不實遭罰120萬

2022/10/28 20:00

「遠雄文心匯」建案不實廣告案,公平會分別處遠雄建設120萬元罰鍰、遠雄房地產100萬元罰鍰。(公平會提供)「遠雄文心匯」建案不實廣告案,公平會分別處遠雄建設120萬元罰鍰、遠雄房地產100萬元罰鍰。(公平會提供)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公平會今天表示,遠雄建設及遠雄房地產2015年提供給媒體報導的資料,內容描述該建案擁有600坪的中庭花園,但後因故轉售第2期基地,最終僅能提供第1期建案300多坪的中庭空間,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分別處遠雄建設120萬元罰鍰、遠雄房地產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遠雄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台中市南屯區「遠雄文心匯」建案,提供資料供蘋果日報在2015年8月22日報導,內容描述該建案「1、2期社區中間另保留約600坪中庭花園」。

但遠雄建設公司之後在2018年11月將第2期基地賣給其他公司,其他公司並於2019年11月完成第2期建案核准建造執照變更設計,以致於無法提供如報導宣稱的600坪中庭花園。

公平會調查發現,蘋果日報報導刊載的樣品屋圖片,是在銷售中心的樣品屋所拍攝,另家具配置圖等資料是由遠雄房地產公司銷售中心提供,該報導也註明「資料來源:遠雄建設」。因此,遠雄房地產公司以提供資料方式,讓蘋果日報以報導方式刊登具商業價值之訊息,屬於公平交易法第21條所稱之廣告。

公平會表示,遠雄建設公司因故轉售第2期基地,以致於僅能提供第1期建案約317坪中庭空間,無法提供如報導宣稱的600坪中庭花園,給付坪數差異難被一般消費者接受,故該報導宣稱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

公平會提醒,業者提供媒體一定的資料,使媒體以新聞方式加以報導,對業者而言具有招徠生意的效果,而且以新聞方式呈現,更容易使人相信其客觀性,所以事業提供給新聞媒體有關商品或服務內容等資訊,應該注意是否與實際情形相符。

公平會補充,以預售屋銷售為例,消費者購買當下看不到摸不著實際成屋,只能依賴建商所提供的各種資訊做判斷,又房屋價值高昂,購屋往往是很多人一生一次的大事,建商更有義務持續注意其所提供資訊的正確性。

公平會表示,理解商業經營上有彈性變動的需求,例如本案建商將第2期土地出售的行為,但只要建商可以預見,未來實際興建情形可能與當初媒體報導的不同,而影響消費者的判斷時,建商就有義務提早因應,在彈性經營的需求上同時兼顧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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