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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台併頻譜超標1/3 中華電謝繼茂嚴正聲明:超頻繳回 重新招標

2022/09/14 13:34

圖左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圖右為總經理郭水義。(記者王憶紅攝)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針對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在1G以下頻段超過1/3上限規定一事,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今日嚴正指出,行動通訊最重要是頻譜,頻譜是電信業者的關鍵資源,因此從歷年來頻譜標金上也看得出來,自頻譜招標以來,所有電信業者標金金額總計達3170億元,比五家電信業者資本額2500億元、年營收2800億元都高,因此希望主管機關NCC以頻譜效率,以及市場公平競爭的角度,希望台台合併後,多出來的頻譜繳回,並重新公開競標。中華電信總經理郭水義也說,信賴需要保護,市場才能保固,絕對不能就地合法。

謝繼茂說,超頻繳回,重新招標,這是完全按照NCC釋照規範處理,也才是合乎「情理法」,電信業者都是賽局內的選手,不會要因為其中業者比較會抗議而改變,全球電信產業沒有在賽局中改變規則,若真的改變規則,讓其他電信業者「情何以堪」。

針對台灣大的依「電信管理法」規定,電信事業實際可使用合計頻寬不得超過1/3上限,但在3前提下得不受第一項限制,包括頻率使用效率、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或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其他重大公共利益的說法,中華電信表示,要提出實質證據,不能提出華麗詞藻。

另外,市場也傳出,電信市場在台台併、遠傳併亞太電信案後,三家都超標一事,台哥大合併台灣之星,1G以下的低頻超頻10M, 而遠傳合併亞太電信後,28G以下超過160 M,中華電信技術長林榮賜指出,中華經過四次招標,取得現有頻譜,遠傳併亞太後,中華電信受讓亞太900M的10M,所以針對3G以下超過3M、6G以下超過3M,都是超過微幅3M,繳回也不能應用,更沒有超過NCC規定的過度集中,所以NCC以行政處分同意中華受讓10M。

林榮賜說,台灣大頻寬超標非常明確,且是超標非常關鍵的低頻,超過一個釋照單位的頻寬,質量都不利於市場公平競爭,不應以3家超標來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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