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提醒,若企業對個案是否應申報有疑慮時,可善用公平會的「結合申報前諮詢服務」。 (資料照)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有大型企業在結合其他事業時,誤以為未達申報門檻而未申報,因此遭公平會裁罰60萬元;公平會也提醒,若企業對個案是否應申報有疑慮時,可善用公平會的「結合申報前諮詢服務」。
公平會調查發現,大成長城公司於2020年間透過具控制性之事業,陸續取得英屬蓋曼群島商Food China Inc.(下稱FCI)之股份,至同年8月間累計達到34.14%,至同年11月間持股比例提升至超過50%。
此外,FCI 100%持有中華食物公司之股份,可認大成長城公司得直接或間接控制FCI及中華食物公司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該行為已經屬於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規定的結合型態。
除了符合結合型態之外,如果其銷售金額或市占率達到申報門檻,也應向公平會申報。然而,經查大成長城公司計算申報門檻之方式有誤,以致其誤認未達申報門檻而未申報,但依公平會之計算方式,此案已達法定申報門檻,屬應申報而未申報之案件,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因此決議裁罰60萬元。
公平會提醒,事業為經營上之考量,可能有相關持股或併購規劃,如果是大型事業,尤應注意公平法結合申報之規定,以免因漏未申報遭到處罰。
另外,當對個案是否應申報有疑慮時,也歡迎使用公平會去年8月新推出的「結合申報前諮詢服務」,可就個別案件提供應否申報之具體建議,歡迎事業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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