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假自營、真代理?資誠:台商須留意中國出口退稅紅線

2022/07/04 16:43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某些台商因不熟悉中國出口退稅法令,誤觸稅法的紅線,除退稅款被追繳,還恐涉及騙稅。(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前段期間中國防疫封城,許多台商在中國的工廠營運停擺;更有甚者,某些台商因不熟悉中國出口退稅法令,誤觸稅法的紅線,除已退稅款被追繳,視同內銷徵收增值稅,還恐涉及騙稅,處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嚴重者還可追究刑事責任。

資誠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表示,近幾年台商因中國生產製造的優勢降低,多已轉型外發給中資加工製造,僅扮演採購、客戶服務、物料與品保管理等角色;出口業務則委託專門的代理出口商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殊不知,這樣的安排可能已踩到 「假自營、真代理」的出口退稅紅線,即代理出口商以自營名義出口、申報退稅,但並未實質參與出口交易活動,例如不承擔出口貨物品質、結匯或退稅風險等,僅收取部分代理服務費的經營行為,因此會被視同內銷業務。

徐丞毅補充,這樣的交易安排,出口商並無真實商品交易,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出口報關單均有虛構成分,極可能造成出口貨物報關單與海運提單內容不符;此外,這類的出口商會簽屬一份採購出口貨物的假合約,但私下又同時與生產企業簽訂代理出口協議。

他強調,出口代理業務並不是被禁止,而是受到嚴格的監管;若要符合條件,首先,委託方必須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生產企業,且出口的貨物為其自產的產品,並已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再者,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須符合相關資格與備案。此外,生產企業除已和境外客戶簽約,還須與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簽訂外貿綜合服務合約,約定由綜服企業提供包括報關報檢、物流、代辦退稅、結算等服務,並劃清雙方法律責任。

由於中國稅法時常更新,且各地主管機關對法令的實務理解也不盡相同,為了避免稅務治理鞭長莫及,徐丞毅建議,台灣總部可持續加強相關中國稅法實務更新,在規劃新交易時,應整合稅務法律專家的意見後,預先取得稅務機關的裁定意見,方能避免誤觸中國經商的紅線。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