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銀髮族「解舊約、買新約」 1銀行1壽險遭罰

2022/06/23 21:13

由於台新銀行及法巴人壽不當辦理「解舊約、買新約」,雙雙遭金管會裁罰(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公布最新裁罰令,由於台新銀行業務員,讓銀髮族「解約舊」買新的投資型保單,未正確載保費資金來源是「解約」,法巴人壽也沒有就台新業務員報告書錯誤之處進行瞭解及確認,雙雙遭到金管會開罰,金額分別為300萬元及120萬元。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說明兩家公司缺失情形,都是投資型保單的「解舊約、買新約」,共有三件,對象都是年長銀髮族,涉及金額為4百多萬元,均未能確認費資金來源且詳細審核,而遭到開罰。

首先,在台新銀行方面,保險局指出,該業務員明知客戶是解舊約買保險,報告書未能正確勾選保費來源及投保前三個月有辦理保單解約等情,有未落實審核及執行確認消費者對保險商品之適合度情事。

尤其,台新銀2020年5月19日曾被金管會以未妥適建立認識客戶(KYC)作業控管機制,以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等,併其他缺失核處在案,而本項缺失行為時為2020年7月及10月間,等於在短時間內,又重複違法、犯相同缺失。

金管會檢查也發現,台新銀辦理保單借款之業務員與招攬保險之業務員為同一人,足以證明台新銀於前次受處分後仍未積極有效改善KYC(認識客戶)作業控管機制。

其次,法巴人壽對於銷售通路台新銀業務員「同日」招攬及代要保人辦理舊保單解約送件,業務員沒有就保戶於投保前三個月有解約情形,確實填寫招攬報告書,而法巴人壽未就錯誤之處進行瞭解及確認、沒有對保費資金來源加強查明及審核,缺失明確。

林志憲強調,保險業應對保費資金來源加強查明及審核,且確實執行對往來保險代理人及其業務員管控機制;另一方面,銀行兼營保代業務應確實依法規定,落實執行瞭解消費者作業(KYC),並依保險商品內容確實評估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保險需求與適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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