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張國華發表三點聲明 不承認張國明出任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長

2022/05/24 14:29

場外代表哥哥派的律師宋正一,欲在場外發言一度與工作人員爆發推擠衝突(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長榮集團兄弟之爭再掀波瀾!弟弟派在今(24)日舉行「張國明召開EIS股臨會 當選Permanent President」記者會,會中將公布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EIS)公司章程,以及公開5月10日股東臨時會錄影畫面。不過,2點未開始,大哥張國華律師到現場宣布,巴拿馬目前所承認的常任董事長是張國華。至於雙方法條認知落差在哪?律師表示,沒有法條落差,是對方不願意承認。

張國華律師到場時,與弟弟派人馬爆發第1次衝突,張國華律師在對方大喊一、二、三要架開發言場地時,再次強調,張國華是依法的長久董事長,張國明為非法選任。

長榮大哥弟弟爆發衝突,張國華律師到現場宣布,巴拿馬目前所承認的常任董事長是張國華。(記者王憶紅攝)

隨後張國華並書面提出3點聲明,以下為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 Permanent President(常任董事長)張國華提出3點聲明:

1、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 Permanent President 張國華就任過程符合章程,張國明、張國政董事自 2016 年起,皆知悉並承認張國華擔任常任董事長一職之事實

張榮發先生逝世後,4位遺囑執行人於 2016 年 3 月 24 日依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第 7 條第 9 項及第10項規定,一致同意指定張國華擔任Permanent President (常任董事長)兼常務總經理之職位。張國華接任 Permanent President 之過程皆依據章程而合法,並無對方指摘常任董事長一職懸缺長達6年之情形。

況且,4位遺囑執行人指定張國華接任 Permanent President 時,張國明先生與張國政先生當時皆在現場,未曾提出任何不同意見,張國華也隨即以 Permanent President 的身份指定張國明先生為董事,並在同年 4 月至巴拿馬完成張國華為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 (常任董事長)與張國明為新任董事的變更登記。自 2016 年起,張國政先生也曾多次以巴拿馬長榮國際秘書的身份簽署會議文件,該等文件中均清楚記載張國華之Permanent President身分。張國明與張國政兩位先生接受指派、執行業務的行為皆足以說明兩位自 2016 年起皆知悉並承認張國華擔任Permanent President一職之事實。在接受指派、執行業務多年後,如今張國明及張國政先生卻對外宣稱巴拿馬長榮國際遲未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 一職,實屬自欺欺人。

2、張國明於2022年5月召開之臨時股東會之程序與議案皆違反公司章程規定而無效,自無張國明當選本公司Permanent President一事

依本公司章程第 6 條第 1 項,臨時股東會之召開須經股東依章程所訂程序向董事會提出請求後,由董事會召開,股東除應出具開會請求書,且僅得在董事會未於請求提出起21日內召開時始可自行召開。惟股東張國明先生未曾踐行章程所訂程序,對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之董事會提出任何開會請求書,即逕行於今年 5 月 10 日宣稱「召開臨時股東會」,此一會議自屬違法而無效。

且張國明先生宣稱其係依公司章程第7 條第 11 項之規定由股東會推選擔任,但該條文清楚說明董事會及股東會所得推選之職位為「總經理」(President),絕非所謂「常務董事長」之職位,巴拿馬長榮國際也確實設有該President職位且目前仍由總裁在世所指定之人擔任,顯見張國明先生穿鑿附會並曲解章程文義。則股東會既無權力決議「常任董事長」人選,5月10日會議之議案本身亦屬違法而無效。關於張國明先生自行召集的臨時股東會違法之事實,張國華已在會議前(5 月 9 日)寄發存證信函通知所有股東及收到張國明先生寄發會議通知之人,表明會議違法應立即取消,並且於5月10日公開聲明表示該次臨時股東會違法,豈料張國明先生等人仍漠視前述事實,強行於該日召開會議甚至以強行方式阻止張國華指定之出席代表進入會議現場,該場會議之違法至為明確。

總結而言,該次臨時股東會不僅召開程序違反章程、議案內容也違反章程,更以強制力剝奪同為股東並有主持會議權限之張國華所指派代表參與會議的權利,徹底是場違法的會議,也均構成巴拿馬法律所規範會議決議無效之要件。本公司之Permanent President 仍為張國華,自無張國明先生對外自稱當選本公司Permanent President一事。

3、張國明先生的集會並無合乎法律程序,後續據此所為的法律主張亦屬無效,鄭重呼籲勿以違法行為影響到集團公司治理

如前揭說明,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Permanent President及Permanent Director(常任董事長兼常任董事)自 2016 年以來皆為張國華,並經巴拿馬當地政府機關合法登記在案。今年 5 月 10 日召開的臨時股東會違法,後續據此所為的主張亦屬無效,張國明先生對外自稱擔任巴拿馬長榮國際Permanent President及Permanent Director的行為,已造成外界混淆,並對長榮集團公司治理造成負面影響,鄭重呼籲張國明先生,勿以違法行為影響到長榮集團之整體營運,唯有回歸專業經理人團隊的良好公司治理,才能確保長榮集團的永續經營。

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

常任董事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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