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房貸、車貸及刷卡款項緩繳申請 延長至明年6月

2022/05/19 19:20

金管會宣布,考量疫情影響個人債務償還能力,已經協調銀行延長受理個人房貸、車貸等緩繳。(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之前曾經五度函請各銀行,針對受到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其個人金融產品債務提供緩繳或展延,並將於2022年6月底截止;金管會今天再度宣布,考量國內外疫情變化,影響個人債務償還能力,因此,已經協調銀行延長受理緩繳期間,延長1年至2023年6月底。

這項措施的適用前提是受到疫情影響者。至於展延期間指的是「申請受理」的日期,舉例來說,民眾可以在2023年5月向銀行提出申請展延個人貸款,最長6個月,所以期限是2023年11月。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個人經濟影響,金管會已分別於2020年2月18日、5月29日、12月25日、2021年6月2日及11月30日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針對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

不過,上述受理展延期限將於今年(2022)6月底到期,林志吉表示, 金管會已於5月12日邀集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並達成共識,這也是金管會第六度延長此項措施。

林志吉表示,債務協處機制有兩大項,第一、信用卡款項:信用卡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第二、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林志吉指出,受理申請期限由2022年6月底止延長至2023年6月底止。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申請不以一次為限。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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