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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已核保客戶須依約理賠 不適用複保條款

2022/05/18 07:56

保險局強調,保險公司原本就可以核保評估防疫險,也就是有權拒絕「重複投保」。(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多家產險公司發出退件通知,拒絕「重複投保」的案件,近日引發保戶強烈反彈與不滿;對此,金管會保險局3點說明,強調防疫險並不適用所謂的「複保險條款」,基於風險控管原則,保險公司可以核保評估,也就是有權拒絕「重複投保」。

不過,保險局也強調,保險業者若已核保的保單,那就必須依約理賠。富邦產險晚間也發出公告,強調拒絕重複投保僅針對「尚在核保」客戶,並不影響已完成承保的保戶權益。

包括:立委高嘉瑜等人質疑,產險業單方面將「重複投」保防疫保單列為拒保理由,問題是,防疫險應屬於定額給付型保單,不適用「損害填補原則」,也無「複保險」問題,業者作法不僅有違誠信原則,更違反公平待客。

立委林楚茵也認為,產險業核發續保通知時本已先審查核保條件,豈能事後又反悔;防疫險不像財產保險可用金錢估計價值,並非為填補被保險人之財產上損害,也沒有類似產險之保額是否超過保險標的價值問題,因而沒有複保險的限制。

針對重複投保爭議,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提出3點說明,首先,防疫險是定額保險,原本就沒有「複保險條款」適用問題,保險公司若已核保,無論客戶買多少張防疫保單,保險公司就要依約履行理賠責任。

第二,保險公司在受理民眾投保後,基於風險控管機制,本來就可以對被保險人進行核保綜合評估、並決定是否同意承保,這是保險業原有權力,也和「複保險條款」無關。

第三,近期防疫險引起外界很多關注,尤其是保險公司經營能力問題,但金管會強調,社會有很多經濟行為都有賴保險機制輔助,若要求保險公司承擔太多防疫險,恐波及整體保險市場機制。

不過,許多民眾仍不滿,保險公司為何有權可以退件退費?林志憲強調,因為現在還在核保階段,簡單說就是交易尚未成立,所以,若考量保單無法承保、就會退款給你;舉例來說,之前有人「重複投保」好多張防疫險,只要已經通過核保的案件,保險公司就是要依規定賠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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