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派委任律師黃福雄。(記者王憶紅攝)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 弟弟派今(10)日舉行巴拿馬商長榮國際(EIS)股東臨時會,會中通過,張國明為Permanent President(永久董事長)。大哥派律師陳錦旋指出,此會議完全違法召集,後續會請大哥在巴拿馬律師處理。
會後,弟弟派委任律師黃福雄指出,市場傳出 2016年張榮發逝世後,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長即變更為張國華,惟經營管理依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規定係由 Permanent President 負責,巴拿馬長榮國際章程第7條第 11項前段並規定,Permanent President 於在任時死亡而缺位者,應由董事召開股東會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然巴拿馬長榮國際原 Permanent President張榮發於2016年1月20日逝世後,董事並未召集股東會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自無市場傳出,董事長變更為張國華之情事,張榮發逝世後,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遲遲末依公司章程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迄今已逾6年,巴拿馬長榮國際Permanent President 無端遭變更登記為張國華,該等變更登記嚴重違反法令及巴拿馬長榮國際章程,當然無效,張國華亦當然不得以巴拿馬長榮國際Permanent President 自居。
黃福雄指出,巴拿馬長榮國際股東張國明先生為確保巴拿馬長榮國際有效運作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乃於2022年5月10日依公司章程第7條第11項後段規定召開股東臨時會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
Permanent Director,並依據法令及公司章程於該次股東會,經持有高達巴拿馬長榮國際總股權數百分之60之股東決議,選任張國明先生出任巴拿馬長榮國際PermanentPresident / Permanent Director。
黃福雄說,巴拿馬長榮國際唯一經股東會依章程合法選任之 Permanent President / Permanent Director 為張國明,張國華未經股東選任,不具Permanent President 之身分,所為變更登記依法無效,自無權對外代表巴拿馬長榮國際發言及為一切行為,其所發布之任何聲明僅為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巴拿馬長榮國際立場。在過去6年間,張國華如有任何處分本公司財產或對外為任何交易,皆未經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而依法無效,張國華先生應負責回復原狀,如造成巴拿馬長榮國際損失,張國華先生亦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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