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勞工自提退休金免納綜所稅 年上限10.8萬元

2022/05/03 19:44

勞保局提醒適用勞退新制、過去1年有自願提繳退休金的勞工,每月自提上限6%的金額,可不計入年度薪資所得課稅。(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5月起已開始申報綜所稅,勞保局再次提醒適用勞退新制、過去1年有自願提繳退休金的勞工,每月自提上限6%的金額,可不計入年度薪資所得課稅,也就是自願提繳的部分可以免稅,但每人每年的上限為10萬8千元。

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勞工在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的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但免稅的額度該如何計算?

勞保局舉例:A先生110年度每月工資總額4萬5000元,全年薪資所得含年終獎金共63萬元,選擇每月自願提繳6%,因此當年已自願提繳的勞工退休金為3萬2976元(提繳工資45800元×6%×12個月)。

申報薪資所得時,公司為勞工開立的扣繳憑單,「給付總額」就需將上述自提的退休金3萬2976元扣除,因此,「給付總額」應為59萬7024元(63 萬元-3萬2976元)。

不過,每月提繳工資仍訂有上限15萬元,以15萬元的6%計算,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可不列入薪資所得的金額,最高為10萬8千元(15 萬元×6%×12個月)。

勞保局提醒,如果勞工受僱於2個以上雇主,均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最終可自年度薪資所得總額扣除的自提金額上限,仍為10.8萬元。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