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疫情未歇產險公司卻拒絕續約 消基會批違反誠信

2022/04/28 15:51

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表示,進來因防疫保單而引起的消費爭議,主要糾紛型態可分為3類。(記者羅綺攝)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消基會近期接獲多名消費者申訴,指出產險公司拒絕保戶契約到期前的續約申請,許多人甚至已完成續約繳費,卻遭拒絕續保。消基會認為,國內疫情未歇,保險公司卻因支出增加而拒絕續保,有違反誠信原則之嫌,呼籲主管機關金管會出面糾正保險公司濫用不續約核保的權利,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表示,進來因防疫保單而引起的消費爭議,主要糾紛型態可分為3類:一是保戶收到「續期保費扣款通知書」,並在期限前完成現金繳款,卻被保險公司告知拒絕續保;二是同樣收取續約通知的信用卡自動扣款保戶,被保險公司突襲式告知不會扣款,也不會續約;三是消費者在指定現金繳款期限日前,還沒有繳款,卻在媒體上得知保險公司拒絕續約。

徐則鈺說,對於消費者的申訴,保險公司多制式回應「防疫保單是定期保險,保險公司保留承保與否之權利」,但消基會認為,保險公司因其自身利益,而單方面決定是否續保,恐有違反《消保法》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的嫌疑。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呼籲金管會應深入調查、善盡監督職責,督促保險公司盡到誠信及公平待客責任。(記者羅綺攝)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指出,近期疫情風險增加,保險公司展現在商言商的本性,要提高保費、重新限制給付範圍,但是對於續約保戶「有的已經扣了錢、收了錢,卻突然說不做這單生意了,這種行為可以嗎?」他強調,「保險是最大誠信的契約」,保險公司應展現誠信原則、公平待客。

消基會主張,如果業務員已經承諾保戶續保,或者保險公司已經發出續約通知,並給予保戶繳費期間或約定信用卡自動扣款日,在期限尚未屆至前,保險公司不得拒絕續保,並且應尊重保戶意願,讓原有保險契約繼續生效。

保險公司如要重新評估風險因素,而調整契約內容及保險費用,應及早向消費者充分告知與說明,再讓保戶決定是否加費承保,或根據其風險分散需求轉換其他保單,而非要續約時才突然告知。

消基會也呼籲金管會應深入調查、善盡監督職責,督促保險公司盡到誠信及公平待客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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