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東元父子之爭案外案》菱光監察人告董座 反被控背信獲不起訴

2022/04/27 13:03

菱光監察人林久真(右)去年在律師陳誌泓陪同下,赴台北地檢署遞狀,對菱光董事長黃育仁、元大證券董事長陳修偉及副總馬薏雯等3人,提出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的告訴及告發。(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馬達大廠東元電機(1504)去年爆出父子爭奪經營權大戰,東元第3代少主、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遭菱光監察人林久真檢舉,未經董事會同意,就砸1億元徵求東元的委託書,黃育仁則反控林久真背信及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台北地檢署認定林久真的罪證不足,今將她不起訴;黃育仁等人被控案情仍偵辦中。

去年5月18日,林久真在律師陳誌泓陪同下,赴北檢提告及告發黃育仁、元大證券董事長陳修偉及副總馬薏雯等3人,涉嫌違反證交法之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黃育仁則認為該案仍在偵辦中,林久真卻將相關案情洩漏給媒體,反控她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

林久真庭訊時,對於黃育仁的指控全盤否認,供稱媒體在她提告之前已有相關報導,且她所述內容都是事實。檢方比對林久真發言的內容及時間點之後,認定她的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東元去年爆出經營權之爭,由黃育仁掌控的菱光、東友,也成為黃育仁徵求東元委託書的徵求人;去年4月底,菱光小股東檢舉,質疑菱光本來就是東元董事,辭去董事後又投資東元,對菱光有何實益?菱光付費徵求東元的委託書,是否有經董事會同意?

林久真的委任律師陳誌泓則表示,小股東的檢舉函內容提及,依據媒體揭露的內容,黃育仁疑似未經董事會決議同意,即花費1億元,委託元大證券處理徵求東元電機股東會委託書等事宜,該金額與一般徵求委託書的市場行情不合,黃育仁恐有違背職務並導致菱光遭受鉅額損害之虞,除恐構成證交法之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之外,且有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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