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總經理陳威昌對股東提出誣告及妨害名譽告訴。(圖取自金寶官網)
〔記者方韋傑/台北報導〕金寶(2312)今天表示,今有股東提及金管會裁罰金寶庫藏股的相關案件,由於金寶先前已依法定程序向金管會澄清,該股東卻無端指控總經理陳威昌違反證券交易法,陳已對此正式委請律師提告誣告及妨害名譽。
金寶表示,有關庫藏股配發,是依據公司2018年3月30日董事會通過的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而為之,「該辦法是在前總經理沈軾榮任內所訂定,許介立先生為泰金寶電通員工也經沈先生及相關主管簽核在案。」
金寶強調,刻意以此事誣陷公司與總經理的人,均將依法追究,陳威昌總經理2020年5月才到職,「對於某股東以刑案控告陳威昌總經理,其用心令人費解,本公司將全力協助陳總經理捍衛其名譽,俾維本公司之正常營運及全體股東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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