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雇主聘僱移工30人以上 應指定「防疫長」

2022/04/20 08:22

勞動部19日修正移工防疫指引,規定雇主聘僱移工達30人以上,應指定「防疫長」。(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疫情緊繃,為強化雇主聘僱移工的防疫整備,勞動部19日修正移工防疫指引,規定雇主聘僱移工達30人以上,應指定「防疫長」,另指派人員擔任防疫管理人員。此外,防疫宿舍工作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加強劑(第3劑)且滿14天,以避免造成疫情擴散。

勞動部指出,為讓雇主、移工及仲介公司在防疫期間有明確依循,勞動部持續滾動修正「移工防疫指引」。本次新修正重點包括,聘僱移工人數達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必須指定相當層級人員擔任「防疫長」及制定「防疫計畫」,另指派適當層級人員(例如職業安全衛生、健康服務醫護、人力資源或風險管理等部門主管或人員)擔任防疫管理人員。

勞動部說明,防疫長及防疫管理人員應協助移工儘速接種疫苗、落實實聯制、防疫宣導、防疫物資準備及移工健康監測。若發現確診個案,防疫長應擔任與衛生主管機關聯繫窗口,並負責通報勞工主管機關、掌握確診者的職場接觸者名冊,以及配合辦理疫調。

此外,在指揮中心同意下,目前已開放入境移工得於仲介公司設立的防疫宿舍進行檢疫,防疫宿舍工作人員也已明訂要求,均應接種疫苗加強劑且滿14天才能工作;若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者,須每週1次自費快篩或PCR檢驗陰性。

勞動部強調,考量疫情嚴峻,雇主加強落實「移工防疫指引」中的各項強制性規範,雇主若未落實相關措施,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要求限期改善、裁處罰鍰,並視個案情節,最重將廢止雇主聘僱或招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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